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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迎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专家组入校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5-11-09

  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检查验收工作方案》(京中字[2015]218号)要求,我校已组织完成重点学科校内自查工作,各重点学科评审意见已反馈给各重点学科建设点。下一步将开展专家组入校检查验收工作,现对入校检查验收工作的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检查验收工作组织要求

  专家组正式入校检查时间为11月24日至27日。按照学校总体工作方案,各单位应加强领导,明确工作程序,成立重点学科检查验收工作组,由主管学科建设的院领导负责,并指定1名学科联络人。依据重点学科专家实地检查验收日程安排(见附件),制定本单位重点学科检查验收工作方案,具体包括:

  1.集中汇报阶段:各单位需明确集中汇报工作地点、参加人员,各重点学科汇报人(原则上汇报人应为学科带头人)。每个学科建设点汇报时间为8分钟(以PPT形式汇报),专家组质询时间为5分钟。

  2.实地检查阶段:学科实地检查以参加“十一五”验收的学科为主,各重点学科建设点均应做好迎检准备。各单位需明确实地检查验收工作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准备好各重点学科建设点展示材料。展示材料可包括获奖、成果、平台等内容,可以采用展板、图片等多种形式突出展示学科特色;实地检查期间,各重点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必须参加,其它学科团队人员可酌情参加,建议营造热烈有序的迎检氛围。

  3.各单位制定的重点学科检查验收工作方案,请于11月17日前上报到发展规划处。

  二、检查验收材料要求

  1.各重点学科建设点按照校内专家自评意见修改《自查报告书》,并准备汇报PPT。

  2.各重点学科建设点应将《自查报告书》内提及的获奖、成果、论文等材料汇编成支撑材料。

  3.根据专家组要求,各重点学科建设点需初步拟定本学科检查验收意见,字数不少于200字。

  4.各单位统一将本单位所有重点学科《自查报告书》(电子版与10份纸质版)、PPT(电子版)、支撑材料(1份纸质版)和学科检查验收意见(电子版)汇总,11月17日前上报到发展规划处。

  5.《自查报告书》格式要求

  《自查报告书》统一用白色软封皮装订成册,封面一律采用自查报告书封面,建设单位名称统一填写“北京中医药大学”,单位负责人填写“徐安龙”。正文字体为仿宋,字号小三,行间距为26磅,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

  6.《自查报告书》各项指标统计起止时间

  “十一五”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验收《自查报告书》各项验收指标所涉及的时间统一界定为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中期检查《自查报告书》各项验收指标所涉及的时间统一界定为2012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

  7.《自查报告书》中学科建设单位意见

  请各重点学科建设点在《自查报告书》第九项学科建设单位意见栏中(P11页)自行打印,可参考以下模板:

  “十一五”中医药重点学科:本学科经过五年建设,基本完成学科建设规划,同意参加验收;

  “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本学科按照学科建设规划书提出的各项任务指标推进建设,同意参加中期检查。

  8.学科队伍的变更

  《自查报告书》中,学科带头人的变更需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批,学术带头人和后备学科带头人的变更需上报学校审批。学科带头人不得超过1名,学术带头人不得超过2名,后备学科带头人不得超过2名。

  三、其它事项

  相关通知及附件材料可到学校及发展规划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申堃 单娇

  电  话:64286283,64286374

  邮  箱:xkjsbgs@163.com

  网  址:http://fzgh.bucm.edu.cn/  

  发展规划处

  2015年11月9日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专家实地检查验收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