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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月报大事记提交要求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5-03-10

  校属各单位:

  

  请各单位按照附件要求的格式于每月10日前提交电子版大事记至邮箱,每年7月10日和1月10日前将纸质版大事记提交至发展规划处政策研究与综合办公室(东一楼505)。

  

  联系人:王丹凤  李元

  邮  箱:bucmnjbgs@163.com

  电  话:64286378

    

  附  件:月报大事记提交要求

  

  发展规划处

  2015年3月10日